不要让他们成为社会的“孤儿” | “致中国梦·中国青少年公益梦想”征文选登(八)
帮助服刑人员儿童计划
文/张翼鹏
北京市三帆中学初一(14)班
2017年4月,小学二年级的时候,爸爸第一次带我去北京太阳村,太阳村是专门收留服刑人员子女的公益组织。看到社会人员捐赠的很多物资摆放在那里。太阳村的负责人张奶奶正在给大家做报告。她介绍了太阳村成立的缘由、发展经过和面临的困难。
太阳村有这样一群特殊儿童:他们有着父母,却因为父母服刑而无法养育他们,成为社会的“孤儿”。而又因为他们父母的犯罪行为,使得他们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接纳,甚至被唾弃,成为一个社会问题。他们不是孤儿却胜似孤儿。这类群体,因为父母在世,不被国家认定为真正的“孤儿”,所以他们被遗弃在社会的边缘,如果得不到良好教育和引导,他们很可能会走向父母犯罪一样的道路。
太阳村是由张奶奶个人成立的民间公益组织,20年来资助了1000多个儿童,一部分人还考上大学。资金完全靠自筹和社会人士捐赠,随着留守儿童越来越多,资金已经形成了很大缺口,来源很不稳定。由此,我想到了由政府成立援助社会民间的慈善组织,实行公益最大化,实行双赢。
我的想法是,由政府组织成立社会公益团体“爱心社”,向全社会招募志愿者,鼓励民众参与志愿服务,政府对志愿者进行适当培训,给予志愿者合理生活补偿和就业等优惠待遇。由志愿者对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开展特殊教育、心理辅导、权益保护及职业培训服务,以使他们像其他孩子一样受到关心。保护,得到教育,健康快乐地成长。具体做法是:
1、不定期带他们跟服刑父母见面或者电话沟通。
2、呼吁社会爱心人士及团体给“爱心社”捐钱捐粮、捐赠衣物,满足他们的日常需求。
3、让他们在固定的学校接受教育。
4、聘请心理老师不定期给他们上课。
5、不定期让爱心社的孩子们跟其他学校孩子们互动、学习、交流。
6、政府机构以及大、中小学广泛动员职工、学生积极参与慈善活动,为慈善团体捐赠资金、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等。
7、大学、中小学把参与慈善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,通过宣传、志愿服务、教育等方式,开展多种多样的慈善活动。
爱心社团诸如“礼物交换”、“手工义卖”、“六一心愿”等活动,帮助了贫困的孩子,给了有需要的人一些关心和善意,让这些被忽视甚至被歧视的孩子,生活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,受到教育,健康快乐地成长。同时也能解决服刑人员的后顾之忧,安心改造。这是社会层面的“双赢”,有利于社会的和谐。
爱心社的公益活动不仅仅是在物质方面, 最重要的是传播爱的关怀及奉献的精神, 唤醒身边每个人心中的善,唤醒每一个人。让孩子们的欢笑,提升志愿者自身的价值和精神境界。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, 这就是成立爱心社的目的和意义。
指导教师:易晓丹
弘扬中华优良家风
助推社风向上向善